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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开学之前,他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
2021-09-08 14:50:00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

  “我觉得我的大学生活,才真正开始,谢谢你们!”

  开学前,马上读大二的小城(化名)拿到了一份珍贵的开学礼物——《不起诉决定书》,他终于可以轻装上阵,重新启航。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正值高三冲刺阶段的小城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后交友不慎,在“朋友”怂恿下实施盗窃犯罪。2020年底,该案移送至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时的小城已经是一名大一新生。

  “我真的很后悔当时的冲动,我知道错了!这件事会影响我上大学吗?我是不是不能继续读书了?”

  “你先不要慌。我们看了你的案件,情况还不是很严重,只要你认真矫治自己的行为,我们会帮助你的! ”

  检察履职

  经过全面审查案卷材料,高港区检察院认为小城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是从犯;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退赔,综合全案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021年2月2日,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小城附条件不起诉,设置监督考察期七个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其家庭放任型教育方式导致了小城的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是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因而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监督考察

  小城在南京读大学,为了不干扰他的正常学习,检察机关为小城量身制定了帮教方案:学业上不得挂科,每个月必须参加一次学校的志愿活动,每周与父母进行一次深度交流并记录谈话内容,每半月向帮教志愿者视频汇报思想动态,每月书面向检察官汇报近况……

  七个月的时间里,小城经常向帮教志愿者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近况,有的时候也谈谈自己生活中遇到的一些烦恼。期末成绩一出来就给志愿者发来了成绩单,虽然有几门成绩不太理想,但是完成了和检察官之间不挂科的约定。小城在考验期内严格遵守监督考察规定,积极参加学校志愿活动,行为和认知偏差得到较好纠正。

  2021年8月31日,高港区检察院在新学期开学之前对小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谢谢你们给了他重新开始的机会,他现在真的改变了很多,相信以后一定会更好!”不起诉宣布仪式上,小城的父亲激动地说。

  督促监护令是什么?

  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予以教育或者训诫,而向监护人发出的责令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