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拟选任于淑萍等25名同志为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听证员拟任名单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列),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6月27日至7月3日(5个工作日)。
对上述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信反映。电话:86960186。来信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城东路6号,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