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夏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1-10-28 09:52:00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

  2021年9月16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夏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编辑:陈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