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我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焦尤香接到了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发来的工作指派函,应省工商联之邀,要他在江苏省工商联民营企业法律大讲堂讲一课。
为啥请到了焦检?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法律维权处副处长郑鸿:高港检察院探索建立的“非公预防”工作品牌我们早就有所耳闻,特别是泰州地区的一些会员单位,在工作交流时经常提及当地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方面的成效和做法。我们这次向省检察院提出授课邀请后,丁海涛处长第一时间就想起了高港,请焦检来讲一课,也正是我们内心期许的。
江苏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丁海涛:高港检察院从2010年开始破冰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他们以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商业贿赂、红顶中介等突出问题为治理导向,紧紧扭住非公人员行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制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节点,将预防触角由公权领域逐步向非公主体延伸,初步构建起公与非公两个领域预防犯罪的协同推进模式。近几年,他们又进一步跳出“职务犯罪”和“预防”的狭义限缩,紧紧依托职务犯罪侦防、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三大核心职能的全面履行,将预防对象由公与非公两个领域的职务犯罪,向其他涉及非公组织的普通刑事犯罪和民事行政案件延伸;将预防手段由传统的法治宣教、个案预防,向预防调查、风险筛查等拓展,做好了司法办案的“前半篇”和“后半篇”文章,为非公经济转型升级发展营造了较好的法治营商环境。9月份,最高检反贪总局三局副局长、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张远煌教授实地视察调研后,对高港的非公预防给予了高度肯定。非公预防服务方面,高港走在了全国检察系统前列。这次请焦检去交流,理属当然。
焦检早年从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从事过3年中学语文教学,之后进入检察系统,在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领域摸爬滚打了19年。这次焦检又重回“三尺讲台”,他会跟企业家们讲些啥?
交流主题——诚信自律、迈向成功
焦检开篇引用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发布的《2015年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报告》,他说,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自动筛查出的793例企业家犯罪案件,共涉及民营企业家751人,占涉罪群体的81.54%。与往年同期相比较,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等腐败犯罪成为了民营企业家容易涉及的高增长罪名;非国家工作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在非公领域依然保持着“重者恒重”的高位运行态势。对外腐蚀和内部腐败,成为非公主体发展中不能忽视的重大风险。
焦检继续分析,近两年来民营企业涉腐犯罪风险增大,也有着深刻的社会治理背景——那就是,在全面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先前官商勾结、官商结盟所埋下的刑事风险得到了集中爆发,部分官员和一些企业家之间由来已久的权钱交易关系昭然若揭:一名官员被查,往往牵出一串企业家;一名企业家被查,又往往暴露出一串官员。非公组织内部也是一样,之前隐藏的各种利益冲突,一旦不能衡平,监守自盗、从业不廉等问题必然会发生。
所以,他要把“诚信自律、迈向成功”送给各位民营企业家,因为,在非公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换挡期”,企业刑事风险防控须以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为背景,“亲清”型政商环境变化理应成为非公组织管理强化自律自控、防控刑事风险的重要参照。
预防涉腐风险有多重要?
焦检说,非公人员涉足腐败类犯罪,最直接的有三点:
1.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扰乱正常管理秩序。非公人员尤其是一些知名企业家,在社会上有着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他们的行为无疑会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一旦有人通过违法犯罪而获取巨额利益,他们也会吸引一批人模仿跟进。尤其是蚕食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的行贿犯罪,直接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对社会民众内心当中朴素的公平正义期待,也形成了难以恢复的亵渎和破坏。
2.给企业本身、其他员工造成巨大伤害。非公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实施犯罪,首先是对所在单位本身造成了直接侵害,职务侵占、泄露商业秘密等,都会让企业因此而遭受重大损失。其次是对其他员工的伤害。特别是一些骨干成员落马之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受到干扰,轻者造成内部混乱,严重的造成企业生存难以为继,这也正是对其他员工权益带来的伤害。
3.损害了个人和家庭的幸福。不管是国家干部还是非公人员犯罪,对本人也好,对家庭也罢,所造成的伤害都是最大、最直接、最深远的。泰州市非公人员的平均涉罪年龄有过一个统计,他们涉罪时平均只有43.68岁。按理说,这个年龄对于非公人员来讲,正值年富力强的黄金时段,是实现理想、创造财富、经营前途的最佳时节。但涉足犯罪,他们却不得不身陷囹圄,让长者承受孤独和牵挂,使妻女遭受蒙羞和创伤。
非公组织防止涉腐犯罪,有哪些建议?
1. 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法治社会,法律既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同时也是约束公民行为的准则。无论从政也好,经商也好,工作也好,学习也好,都离不开法律的规范,都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掌握和运用必要的法律常识,是广大非公人员诚实守信经营的最佳“护身符”。当然,在座的各位,你们学习了解的过程,最主要的还是要培养自己的法纪观念和法治思维,最起码要知道什么问题可能涉及到哪方面的法律风险,要知道你的行为有哪些红线底线。其实,现在新媒体很发达,哪怕你每天拿出发微信的“1%”的时间,浏览下有关法治动态,那么,你也能从前车之鉴、他人之鉴中,获得远离诉累的常识和技能。
2.要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你不遵循经济法律制度,企业和个人的经营管理就会失去国家保护和社会支持。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是每一名非公人员都必须牢牢恪守的道德基准线,是游刃有余行走在商界的立身之道、立业之本。作为法人也好,自然人也罢,无论自己手握多少财富,也无论自己有多么显赫的身份地位,你都应该明白,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但却未必能够解决法律问题。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背景下,更应该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坚持守法经营的底线,在法律给予的运作空间下科学打理,实现利益最大化;但若偏离了守法经营的航线,即便再强大的商业帝国,也会成为不堪一击的马奇诺防线。刘汉兄弟的人脉不可谓不广,积累的财富不可谓不多,但到最后呢,还不是走进了“人去财空”的悲惨世界?
3.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不少企业家都是白手起家,打拼多年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其中的酸甜苦辣相信在座的各位也有切身感受。其实,大家在创业中得到最多的,就是家人和同事的支持。功成名就也好,小有成就也罢,你们在渡过了最艰难的创业期后,最需要守住的,就是要做到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员工负责。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去“压黄灯”,那么迟早有一天会“闯红灯”,这是在拿单位的利益、个人的自由、家庭的幸福、同事的情感在“博彩”,是对自己、对家庭和对社会的最大的不负责。现在经常强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作为商界精英,你们还是要带头当好非公自律文化的倡导者和力行者,践行企业道德标准,弘扬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4.要加强涉罪风险事前排查和防控。当前很多非公单位和个人的风险防范,还处于一种“事后补救”的阶段,只有自身切实感受到风险威胁时,才想到去防范。随着非公经济率先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大家的风险防范,要实现从“救火”向“防火”转变。从法律风险的角度说,存在未必合理。从现在起,就要对以前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梳理,对单位在质量稳控、财务状况、销售模式等节点的工作,进行反向审视,迅速改进、更正或者补救,践行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的古训。
焦检的结束语——畏法度者快活
“畏法度者”,必定没有瞻前顾后、提心吊胆、费心劳神的烦恼,自然就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