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我院党组、中层干部代表一行来到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做客”。
根据江苏省检察院《全省基层检察院新一轮结对共建工作方案》,我院和江都区院成为了共建对子。两院检察长带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来到江都区院,大家参观了该院“春江花月夜”检察文化展示区和江潮检苑书吧、检察文化建设园地、教育整顿专班等场所,详细了解江都检察文化建设情况。
随后,钱峻检察长一行参观了被誉为“江淮明珠”的江都水利枢纽,感受红色教育基地和南水北调工程东线起点的魅力。
下午,两院举行结对共建座谈会。双方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就基层检察院建设、“四大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点、痛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借鉴检察工作经验做法,致力推进两院检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会上,两院还就一起未成年人帮教个案开展“面对面”研讨,在“以案会友”、切磋功力的同时,探索了联合帮教的具体举措。
江都区检察院王旭检察长表示,两院聚焦未成年人联合帮教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未检合作,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结对共建座谈会上, 两院达成优势互补的共识,并确定了共同建设“五好基层院”的争创目标。
最后,江都区、高港区检察院会签《共建活动协议》。
活动结束后,高港区院对江都区院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勇于创新的团队氛围、细致严谨的管理风格、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秋桦
第三检察部主任
7月8日,高港至江都的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活动,让我感触颇多。
“活力”,是我对江检的最大感受。年轻干警介绍基本设置自信利落、业务骨干讲述办案心得头头是道,王旭检察长展示江检文化“洋洋得意”,他们始终脸上有笑、眼里有光。如果说年轻人朝气蓬勃是天性,那么江检50岁以上干警承担年均200人的办案数就是责任使然!因此,江检的“活力”,无关乎年龄,在于每个人昂扬向上的积极心态,所以他们能办成指导案例、上焦点访谈 !
当然,我们高港也不必妄自菲薄,曾经我们勇于拼搏、敢于创新、乐于争先,在各个条线占据一席之地。如今,我们也有卓越的领军人才、踏实的中坚力量,后起之秀渐露峥嵘。
我,作为一个不想躺平、被晾成咸鱼的中年人,给自己设定的目标就是——办好案、带好队、出精品!
汤晶萍
第一检察部主任
思维的高度决定行动的精度。江都区院分享了他们办理曹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的经验令人印象深刻,一个典型案例的背后不仅凝聚着办案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和把握,更体现出江都检察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担当和勇气。本次共建交流,确定我院将与江都区院共同对一名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相信在今后的互动交流中我们能够碰撞出更多的火花。
季巍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来到江都区院参加这次结对共建活动,对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非常有启发:
一是提升创新驱动能力,促进提档升级。紧紧围绕“对标先进、拼搏赶超”的主题,突出抓好业务工作,严格落实作风建设,激发创新活力,积极办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打造特色亮点品牌,创新学习方式,提升整体素质与水平。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为建设高港提供检察力量。树立“以办案支持配合改革”的大局意识。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平台,提升检察服务满意度。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建立“线上线下”多维度、全覆盖的检察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
三是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引领,提升整体活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着眼于检察价值理念、升华职业素养、规范执法行为、塑造良好形象、陶冶高尚情操,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文化保障。
陈欣
第一检察部
检察官助理
赴江都区院参加结对共建活动,这是一次感受骨干能手之间思想碰撞,学习先进典型工作经验的绝佳机会。
结对共建,是我们提升自身能力的机会。不管是接下来的两区融合,还是现在与江都区院的结对共建,我们都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同时也是更多的机遇。因此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专业素质的培养刻不容缓。
结对共建,是我们学习借鉴打造典型案例的机会。在座谈会上了解到江都区院的典型案例打造有自己的独特优势,更有一篇社区矫正案例被《焦点访谈》专题报道。因此,要转变思维,学习江都区院典型案例的培育意识,青年干警尤其要改变办案“流水化作业”的惯性思维,注重平时学习研磨优秀的文稿,提高发掘案件亮点的能力。
结对共建,是我们加强精细化办案的机会。虽然我院案件体量小,但是必须在案件质量上下文章,审查在手案件的同时,要有意识的根据现时开展的监督专项,进行监督点的梳理,力争为法律监督数据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两院将以实现资源共享、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根据协议提出的“六个一”(一次巡江,一场座谈,一场案例交流,一次业务指导,一次人才交流,一场辩论比赛)的要求,继续通过双向互动、业务互促、文化互融、项目共建等方式开展多元化结对共建活动,实现常态互助、共同成长的良好趋势,共同推动两院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