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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安全检察行”高港行动计划
2017-10-16 15:30:00  来源: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促进健康泰州建设,根据《泰州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食药安全检察行”的实施意见》,现制定本院行动计划:

  一、具体工作计划和责任部门

  1.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在走访中注重了解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具体关切,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意见建议,收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立案监督线索,引导企业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标准。(责任部门:政治处)

  2.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通过平台巡查、调阅案卷等方式及时了解涉食药案件的案发及查处情况,对符合刑事犯罪追诉标准的案件,及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或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定期召开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办案中的政策、法律和专业问题。(责任部门:侦监科)

  3.会同公安机关、法院对近年来办理的涉食药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证据收集、采信、裁判标准。(责任部门:公诉局)

  4.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针对在畜禽水产品、餐饮食品中添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罂粟壳等违禁物质,生产地沟油,以及网上贩卖假药等社会关注热点,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机关对重点区域、领域开展排查。(责任部门:侦监科)

  5.通过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网络媒体巡查等方式发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线索,及时移交侦查监督部门。(责任部门:控申科、办公室)

  6.联合社区矫正机构,对涉食药犯罪社区服刑人员逐人回访调查,加强对判处罚金刑、禁止令的刑罚执行监督力度,确保执行到位。重点了解此类人员有无继续从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对违反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依法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责任部门:执检科)

  7.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集中公布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查处情况,发布典型案例。积极运用检务信息公开网、电台、微信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正在办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文书。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做法和成效。广泛宣传健康中国的理念和方针,宣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健康泰州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果。(责任部门:办公室、案管科)

  8.结合检察监督,注意发现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以及监管不力等问题,积极提出检察建议,提醒、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改进工作,依法积极履职。认真分析一段时期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所反映出的新情况、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及其原因,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9.借助“预防邮路”,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乡村社区、学校周边、食品加工集聚区、农贸市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责任部门:预防科)

  10.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结合人民群众关心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及时向社会公众说明案件处理的依据和理由。(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食药安全检察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华为民检察长任组长,殷继东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侦监科,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推进、督促、考核。

  2.加强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把上述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3.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在每月5号前,要将本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书面报送院“食药安全检察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活动、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和做法,应及时报送工作信息。院“食药安全检察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