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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10-16 15:09:00  来源: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区人民检察院:

2017929日,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为民所作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区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注重犯罪预防,突出关爱帮扶,加强载体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尚未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社会成长环境有待优化、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会议要求:

1.健全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从源头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公检法司等部门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社区矫正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要坚持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要从严从重处理。要把惩治犯罪和矫正、预防犯罪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帮助教育和心理矫正,发动全社会力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牵手朝阳·校园卫士”、“汤姐姐法治课堂”、“彩虹行动”、“5+5”法治教育进课堂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检察官、法官、律师以案释法作用。建立法治副校长实绩奖惩制度,保证授课时间,注重授课效果,调动法治副校长工作积极性。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司法四位一体的宣传教育网络,推动家长和教师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品质。

3.优化社会环境。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协作,将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融为一体,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公安、教育、城管、文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加大对全区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监管督查力度,从严查处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家庭的养教监护功能,引导家长既要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学习成绩,更要注重培养孩子的优秀品格。要创造宽容的社会环境,容许家庭和学校对未成年人实施适当的挫折教育,以增强未成年人将来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加强校外辅导机构的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保护,重视虽然按政策评不上孤儿但是实际意义上是孤儿的生活困难问题,给予留守儿童和孤残儿童更多的亲情关爱。区政府要结合完善城市功能,迅速建设科技馆、少年宫、体育馆等文化体育设施,为培养青少年兴趣爱好和组织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提供活动场所,增强青少年集体荣誉感和幸福感。

4.加强队伍建设。政法部门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条款,深刻领会立法意图,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向深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挑选懂得未成年人心理、知识广泛、善于做思想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养专业型、科技型人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区政府要通过招聘教师、购买服务等方式,尽快为各中小学配备合格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及时干预和有效疏导。区各群众团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扩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将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工作推向常态化、制度化。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督查考核,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不断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处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送交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20181月份召开的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提出书面报告。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