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根据犯罪嫌疑人参与时间、犯罪行为、销售金额等情节进行分层处理
马胜伟 郭涵 张勇
随着社会公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习惯的改变,超重肥胖人群增多,不少减肥人群希望能轻松“躺瘦”,一些不法分子嗅到了其中的“商机”。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多层级分销添加有毒、有害成分减肥食品的案件,案涉210人均被抓捕归案。
“左旋肉碱胶囊,纯中药成分,10天减重10斤。”2022年4月,南京市民刘某在某网络平台购物时,发现了一款名叫“左旋肉碱胶囊”的减肥产品,商家宣称该产品见效快,无任何副作用。于是,刘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买了两盒,谁知服用了1粒减肥胶囊便出现头晕、恶心、心慌、失眠等不良反应。刘某怀疑自己买到了伪劣产品,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很快便锁定了该减肥产品的卖家陈某径、肖某江,后陆续抓获上家张某军、胡某甲、胡某乙、陈某成等涉案人员,并查扣大量减肥胶囊、减肥压片糖果、减肥巧克力及生产工具和原料。经检测,查扣的减肥产品中均检出西布曲明、酚酞或者呋塞米成分(这些均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经查,张某军、胡某甲等人购买西布曲明、呋塞米等原材料生产减肥胶囊、减肥压片糖果及减肥巧克力,通过网络平台引流推广,层层发展代理商进行销售。
张某军、胡某甲等人发展的下级代理遍布全国20余省,大部分系服装店、美容店、美甲店的个体经营者与网络主播。他们以每粒0.8元至1元不等的价格购进涉案减肥产品后,冠以“黄金海岸胶囊”“左旋肉碱胶囊”等名称进行包装,并以每粒40元的价格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
2023年2月2日,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从取证方向、证据标准等方面提出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主观明知、减肥产品来源、精准销售数额、上下游犯罪关系等方面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2023年3月28日起,涉案人员被陆续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涉案电子数据,发现部分涉案人员采用“一件代发”模式销售涉案减肥产品的线索,遂开展刑事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人,追诉7人。至此,公安机关共计抓捕涉案人员210人。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且参与时间、犯罪行为、销售金额等情节各不相同,为确保罪责刑相适应,鼓楼区检察院对参与销售时间较短、进货数量较少、销售金额较小、自愿认罪认罚且无前科的52名涉案人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向他们住所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制发检察意见书,让涉案人员得到应有的处罚。
2023年8月24日、12月29日,鼓楼区检察院先后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胡某甲等98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2023年10月31日、2024年2月5日,法院经审理先后对这98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至六个月,各并处罚金,同时禁止这些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或三年或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减肥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4月25日,该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余的60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为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在辖区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以及美容院、美发店、美甲店等场所。目前已查处2家店铺涉嫌销售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减肥产品,已对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