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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高港区院开展未成年人集中“临界预防”结队帮教仪式
2020-06-01 15:11:00  来源: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六一”儿童节,属于青春和未来的节日,而检察机关能做点什么呢……

  “虽然你们本次犯罪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按照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你们的行为和认知已存在较为严重的偏差,即日起,将由团区委和本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与你们‘一对一’结对,实施为期六个月的帮教,期间如有违反帮教规定、违法或者犯罪行为,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训诫教育、建议行政处罚、建议政府收容教养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5月29日下午,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内,检察官和办案民警对5名因未满16周岁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教育后,5名青年志愿者与上述5人签订了结对帮教协议,“一对一”进行为期六个月的矫治教育,防止他们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4月26日,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受理王强(化名,男,16岁)涉嫌盗窃罪一案。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经审查后发现,除王强外,另有5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作案。他们作案时戴有口罩,有专人望风,在高港区多个小区内采用“拉车门”的方式寻找未锁门的车辆实施了多起盗窃。

  为将预防关口前移,对所有涉案未成年人特别是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教育和矫治帮教,我院和团区委共同开展了“临界预防”集中结对帮教活动。

  结对帮教启动仪式上,检察机关向在场的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详细解读了帮教协议内容,并告知被帮教人帮教期间将进行评分考核。

  协议当中规定,禁止被帮教人进入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禁止夜不归宿,每半个月进行电话汇报、每个月书面汇报、禁止无故不参加矫治活动……如违反上述规定被扣分后,将视情进行处罚。帮教协议得到了家长的全力支持与配合。

  “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与高港区检察院签订了《罪错未成年人信息互通及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今后我们将与检察机关一同探索该项工作的社会化和专业化,为我区青少年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团区委副书记刘阳阳在活动现场说。

  当前,一些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案件,让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我们认为,无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与否,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决不能“一放了之”,在他们犯下大错之前采取适当的惩教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和犯罪预防,是司法机关乃至整个社会应该考量的问题。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