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始终紧盯自身“小而精”的特点,主动在典型案例挖掘、精品案例打造上“求极致”,近三年共有19个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5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2021年初,高港区检察院每一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案头上都有一套共3册合计540余篇99万余字的自编读本。该院将历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发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强化案例的学习借鉴。这样的做法引得泰州市其他检察院纷纷“取经”,共翻印400余套发至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学习。
据了解,早在2019年,高港区检察院就制定出台《培育精品案例工作指引》,要求办案人员在受理、审查案件时,对于具备培育价值的案件进行申报立项。这就要求办案人员时刻关注检察工作新领域、上级机关新要求,在办案中积极思考、主动作为破解办案难题。该院办理钟某某等1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促成全省首例法院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决被告人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的案件,拓宽了公益诉讼“等外”适用领域范围,2021年先后入选江苏省检察院公告案例、最高检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
存下了好“种子”,还需要精心滴灌培育。该院建立协同培育机制,汇聚全院合力。案件承办人可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案件办理措施,必要时商请综合部门共同提炼做法成效。为写好钟某某等1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分管副检察长带领3个部门组成写作班子,在2天内7次修改稿件,最终通过上级审核。
办好案,更要说好案。该院注重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放大案例打造成果,提升精品案例的知名度。2022年10月底,高港区检察院选送的《拍卖风波平息的背后》通讯稿,入选2021年度江苏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报刊类三等奖。该通讯稿报道的田某某等8名农民工讨薪案,在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创造性适用法律规则,优先将119万余元工人工资从建设工程款中分离出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优先保护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入选最高检涉农检察典型案例。
树大才能根深,枝繁还要叶茂。高港区检察院坚持在个案办理中多走一步、深挖一层,真正做到以“我管”促“都管”。该院办理的律师以作废发票入判监督案,检察官挖掘个案特点构建模型,通过大数据挖掘一批类案监督线索,据此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法院规范律师费发票的审查程序,并制定相关审查标准、明确载明律师费认定金额。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