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区院首例食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法院开庭
2018-07-17 15:01:00  来源:

     74日,泰州市高港区首例食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法院开庭。我院指派两名员额检察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诉讼。7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经调查,20151120日至2017719日期间,闵某某在经营泰州市高港区某某某烧鸡公店的过程中,明知国家禁止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罂粟壳,为拉拢回头客、谋取更多利益,仍然在火锅红油底料里添加罂粟壳,每月总营业额近4万元。我院认为,闵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危害了不特定多数的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闵某某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闵某某通过新闻媒体向食用了有毒、有害烧鸡公火锅的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