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泰州高港区院荣获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9-12-16 10:34:00  来源: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苏文明委〔2019〕15号文件对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进行通报表彰。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被评选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