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近期刊登泰州市高港区检察远办案故事《聊天记录里的“搞”字,引出盗窃大案》。

除了冯力拍照主动询问是否收购配件外,李奇还曾向其多次“点菜”,指定收购某些配件,并通过视频指导冯力如何从机器上卸除配件。此外,李奇还可能与其他电子厂员工存在频繁的配件交易……
细心的检察官
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勘验报告中
频繁出现“搞”字:
“把接收器搞出来了啊。”
“昨天晚上搞定没有?”
……
他们在搞什么呢?
当时,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正在办理一起涉及收购赃物的企业设备配件被盗案。
工厂核心配件频频“失踪”
2023年2月,泰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力公司”)多台数控机床发生故障停机,致使泰力公司新订单生产停滞。经技术人员检修排查,发现故障根源并非机器自然损耗或操作失误,而是机器主机内的雷尼绍探头、驱动器等核心配件“不翼而飞”。泰力公司统计失窃明细发现,2022年3月公司新购买的47台数控机床内的核心部件均有丢失,损失价值高达80余万元。2023年2月16日,泰力公司报警。民警调查发现,泰力公司内部管理严格、物资流转记录规范,外来人员难以接触到核心配件,盗窃应当出自内部人员,结合配件失窃区域、监控拍摄画面、工作权限便利、资金流水异动等多项关键证据的精准梳理,逐步缩小侦查范围,最终锁定了泰力公司负责生产产能的班长冯力。讯问中,冯力除了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供述出配合其收赃的李奇,民警随即对李奇展开调查。
在侦查阶段,李奇供述称:“我在和冯力交易数控机床驱动器的时候,发现冯力在出售多个同型号配件,且都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感觉冯力的东西来路不正。”可以看出,李奇存在销赃的故意。
李奇在短短1个月内配合冯力收赃多达6次,且交易价格均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2023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以冯力涉嫌盗窃罪、李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移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高港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审查,冯力在泰力公司负责管理60台生产机器的产品生产数量,每天交班时,他需要将负责的机器产能、运行状况等情况一一检查统计交接给晚班的班长。如果发现机器有故障,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上级再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2022年冬天,冯力在车间巡查时,发现散落的机器配件。为了不被发现,冯力将配件藏在衣服里,偷偷带出厂。好奇心驱使,冯力将配件拍照上网搜索,网页弹出高价回收配件的广告,冯力通过预留的手机号认识了收购配件的李奇。
李奇曾经在多家电子公司从事数控机床维修工作,精通数控机床核心设备结构原理与拆卸操作。2018年李奇从新历公司离职后,经营了一家数控机床设备维修部。
但随着审查的深入,检察官发现,李奇没把全部事实说出来。除了冯力拍照主动询问是否收购配件外,李奇还曾向其多次“点菜”,指定收购某些配件,并通过视频指导冯力如何从机器上卸除配件。此外,李奇还可能与其他电子厂员工存在频繁的配件交易。
“把接收器搞出来了啊。”“昨天晚上搞定没有?”“不好拿,这还是之前上夜班搞的。”检察官在审查手机电子勘验报告时发现,李奇的这些微信聊天记录中频繁提及“搞”字,结合对话上下文不难判断,这里的“搞”并非普通表述,实则指代窃取机器配件。这究竟是单纯收赃的故意,还是盗收双方稳定协作的盗窃合意呢?
聊天记录里“搞”什么?
带着这一疑点,办案检察官决定打破案件原有定性的局限,顺藤摸瓜,全面核实李奇的涉案行为。检察官将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详细比对、逐条梳理,发现与李奇存在交易的微信好友中,他之前工作过的新历公司员工占比50%以上。同时,检察官通过调取案涉雷尼绍探头、法兰克驱动等核心配件的市场交易价格、厂家采购价格,了解到涉案配件的一手市场价格十分昂贵,且因属于工业精密配件,多为工厂批量向厂家定制购进,个人购买则成本巨大。
泰力公司采购部的员工也介绍说,网上出售的这种配件大都是二手翻新配件,零散出售,但工厂采购的都是原装新配件,多为批量采购。
证据证实,与李奇进行交易的对象均系以个人名义出售,且成交价格甚至不足市场价格的一半。这种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交易行为,进一步印证了检察官的判断:李奇涉嫌与一些公司员工相互勾结、分工配合,共同实施盗窃行为。
办案检察官详细梳理了李奇的微信好友名单,重点锁定了5名曾任职于新历公司的交易对象,分别是卢军、赖坤、邓俊、钮勇、袁飞。检察官很快发现,5人的信息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与李奇都曾在新历公司任过职,他们曾是同事关系,彼此相识。这5人与李奇交易的时间段,也是他们在新历公司工作期间。这一发现让案件的调查方向更加清晰,检察官继续对李奇与5名“前同事”的聊天记录进行深度审查,发现了更多直指共谋盗窃的关键内容。
聊天记录中,李奇明确表示:“我想了个方案,你可以先拿50个出来,我先卖着,卖几个就给你几个的票子。”“能不能搞几套头(探头和接收器)给我。”“兄弟,编码器还有吗,急需5个。”“晚上到了机台那里,我告诉你怎么弄,要不然你弄不下来。”这些聊天记录直接证实了李奇并不仅仅是被动收赃,而是主动邀约合作。足够的证据证实,李奇分别与5位“前同事”存在共谋故意盗窃新历公司核心配件的事实。2024年3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卢军、赖坤、邓俊、钮勇、袁飞5人立案侦查。
检察监督发现还有参与者
2025年1月至3月,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时发现一个关键疑点,赖坤是新历公司的临时工,不具备接触核心配件的条件,他是如何拿到机器的配件并出售给李奇的?
检察官调取了赖坤完整的银行流水,发现赖坤每次收到李奇的“回收款”后,都会按固定比例转给一个名叫杨鑫的人,循着资金流向深挖,原来杨鑫也是该起盗窃案的参与者。杨鑫是新历公司内负责设备维修配件的工作人员,熟悉机器结构和核心配件的拆卸方法。他利用自己在新历公司维修配件的工作便利,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在机床配件的二次贩卖上“打算盘”。但公司出入管控体系严格,携带物品出厂均需出具合规手续。于是,杨鑫瞅准赖坤与保安(不知情,未参与)熟络的关系,有意与赖坤亲近,两人决定合伙盗窃,又经赖坤介绍,确定了找李奇收赃。最终,李奇、杨鑫、赖坤三人分工协作,分赃获利,形成“盗-运-收”的稳固合作模式。2025年5月23日,高港区检察院依法追诉杨鑫涉嫌盗窃罪。
2023年10月29日,高港区检察院以冯力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2024年3月,高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依法认定被告人冯力单独、伙同李奇窃取泰力公司精密仪器设备配件,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冯力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检察机关先后以涉嫌盗窃罪对李奇、卢军、赖坤、杨鑫等7人提起公诉。2025年7月3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理查明,李奇分别伙同冯力、卢军、赖坤、邓俊、钮勇、袁飞、杨鑫等人窃取泰力公司、新历公司设备配件,涉案金额30余万元。2025年9月4日,高港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李奇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判处卢军、赖坤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李奇当庭上诉,2025年12月17日,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并予以执行。
(文中涉案公司和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