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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之我见
2026-06-15 09:0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当前,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面临严峻挑战。随着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转隶,警队出现“三化”现象:一是职能边缘化,警务保障杂、核心业务少;二是管理松散化,无单独内设机构,警员兼职比例高,专业训练难保;三是职业倦怠化,传统职能缺乏“新鲜感和挑战性”,职业荣誉感减弱。与此同时,“四大检察”对外调查核实任务日益繁重,现行分散调查模式隐患凸显:检察官既面临人身安全威胁,又受限于非侦查专业的取证效能,还因陷入大量事务性工作导致“检力资源浪费”。传统单点突破已无法根治矛盾,亟须系统性探索。

  构建专业化调查执行体系

  摆脱困境的关键在于为司法警察找到核心业务支柱。建议在坚持“检察官负责制”前提下,将各业务条线中具有执行性、事务性特点的对外调查工作,统一整合交由司法警察专业化执行。

  在职能整合范畴上,采取渐进策略,优先整合四大领域:一是公益诉讼调查的线索初核、现场勘查;二是刑事自行补充侦查的非核心取证任务;三是民事行政检察的调取书证、询问证人;四是控告申诉部门的司法救助事实核查。

  在运作机制核心上,厘清权责边界:检察官是“大脑”,负责决策与法律把关;司法警察是“手足”,负责规范执行与安全防控。二者形成“指令—执行—反馈”的闭环协作,并通过统一文书和平台予以固化。

  实现“一举多赢”系统性提升

  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目的是达到司法警察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一是队伍价值重塑。赋予警队明确的业务支柱,摆脱边缘化困境。通过编队管理和专业训练,提升队伍凝聚力,结合警衔晋升与法律职业资格衔接,增强职业吸引力。二是办案专业赋能。由专业队伍从事专门调查,提升取证规范化水平。将检察官从高风险、低附加值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司法审查与出庭公诉,实现“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三是履职安全加固。一支训练有素、常态化备勤的专业警队,能满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等高强度任务的需求,为检察履职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实施建议:积极稳妥推进落地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议省级以上检察院牵头制定司法警察参与检察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职责权限、流程规范与监督机制,为探索提供制度依据。二是开展局部试点。选取部分市、县院先行先试,重点在公益诉讼调查、自行补充侦查等领域积累经验,跟踪评估“检警”协作效率与办案质效变化,为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专业素能加持。建立资格认证与常态化培训机制,内容涵盖法律、侦查技能、快速检测、电子取证及特定领域知识,确保能力与职能相匹配。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