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盗窃一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庭审变课堂! 检法联动,为青春筑起法治“防护墙”
反诈进校园,为少年筑起“防骗防火墙”
这个五一,他们真切感受法治的温度
【港法港理】拒绝文身 让青春不“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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