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盗窃一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
庭审变课堂! 检法联动,为青春筑起法治“防护墙”
反诈进校园,为少年筑起“防骗防火墙”
这个五一,他们真切感受法治的温度
【港法港理】拒绝文身 让青春不“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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