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2022-01-27 09:43:00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
编辑:张倩
近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危险驾驶一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