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富刚盗窃一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
庭审变课堂! 检法联动,为青春筑起法治“防护墙”
反诈进校园,为少年筑起“防骗防火墙”
这个五一,他们真切感受法治的温度
【港法港理】拒绝文身 让青春不“刺痛”
新浪微博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