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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300余件
2021-03-01 09:12:00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2月2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检察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下称专项活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300余件,人民群众对行政检察工作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专项活动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持续一年零二个月,取得了积极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最高检副检察长杨春雷出席发布会介绍说,专项活动期间,最高检强化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挂牌督办了2批45件重大案件。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化解涉民营企业行政争议390余件;对法院裁判没有问题但行政行为不当,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1300余件;对行政争议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100余件;对行政裁判和行政行为并无明显不当,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开展司法救助190余件,发放救助金420余万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各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化解行政争议2700余件,占化解案件总数的44%,其中,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化解561件,有效发挥了“头雁效应”。

  “各级检察机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践行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促进办案与监督实现良性互动,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据了解,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0件,同比上升59%;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000余件,同比上升115%;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5万余件,同比上升93%。同时,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00余件。

  杨春雷表示,专项活动不仅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也为做实行政检察拓展了新路径。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认真总结专项活动经验,加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每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都注意审查评估有无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可能性,做到“一案三查”,即审查法院的裁判有无错误,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有无违法,审查行政争议化解有无可能,坚决避免就案办案、一抗了之或者不支持了之;研究制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指引,确保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规范运行;提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考核权重,通过考评压实化解责任,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杨某某与云南省昆明市某区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检察监督案等12起专项活动典型案例。

  (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见习记者刘亭亭)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