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刑事执行检察“划重点”
2021-04-08 08:41: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4月1日至2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昕水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上,无锡、泰州、淮安、徐州市检察院以及南京钟山地区检察院、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等6家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会议还通报了今年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侦查办案情况,并进行了分组讨论。

  围绕如何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效果、做出震慑力,刘华谈了三点意见。

  坚持法治思维,贯彻检察发展新理念。将刑事执行检察基本价值取向融入检察发展新理念,促进实现刑事执行功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刑事执行检察非常重要,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是检察官的职责。如果说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刑事执行就是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是防线中的防线,底线中的底线。将依法保护人权融入检察发展新理念,体现司法善意和温度。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罪犯也有人权,也有合法的权益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要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手段来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这既是司法人性关怀的需要,也是司法文明的体现。刑事执行检察人员要有这样的法治理想和情怀。将治本安全观融入检察发展新理念,促进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要结合相关典型案件,反向审视刑罚执行及监督理念,审视刑事被执行人重新融入社会的治理与帮扶等一系列司法理念和社会治理问题。要积极开展“田野调查”、实地研究,作出精准的分析报告,联合监狱推动这项工作走在前面,这也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一种体现。

  坚持系统观念,落实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统筹协调,做到“三个统一”。坚持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处理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与侦查办案的关系,树立监督就是办案、办案是最有效监督这两种意识,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数量质量相统一,以“一定数量规模”为基础、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不断规范监督的方式和手段,努力实现监督办案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精准化。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在侦查办案整体把握上、在检察监督中、在具体的个案办理中实现“求极致”。“以破求立”,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发展。

  要强化实质化审查,从重“程序性”审查向重“实质性”审查转变,将监督的触角向前延伸、向后拓展,拉长监督链条,有力维护刑事执行的公平正义。要强化侦查办案,不断规范侦查办案程序,突出侦查办案基本能力建设,通过以案带训,在办案中培养侦查人才,做到办一案,带出一支队伍。

  坚持强基导向,建设过硬人才队伍。加强人员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人才意识”,善于发现、培养、使用人才,将一些优秀的骨干人才充实到刑事执行检察条线,积极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培养出在全国有影响的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要以反面典型为教材,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刑事执行检察干警不断增强作风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警钟常鸣。要深入查纠,既要坚持刀刃向内,有力整治自身存在问题,也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查办在教育整顿中发现的司法腐败行为,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努力开创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

  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设区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派出院检察长以及发言单位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县级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体人员、派出院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