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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三个规定”填报执行情况公布
2025-01-08 11:34:00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

  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8件,其中院领导共填报22件;团队负责人共填报24件;一般干警共填报32件。

  下一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充分认识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重要意义,切实从廉洁履职公正司法的高度重视填报工作。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填报的主动性,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院领导、团队负责人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记录报告,并层层传导、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8日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