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要节点,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肯定我们党领导国家治理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面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明确了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及总体目标、工作要求,为坚定制度自信、实现伟大梦想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
张军指出,要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各项检察职能的行使中。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这一灵魂贯彻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行使好“四大检察”职能、抓好“十大业务”。要把法定职能的行使与落实党的绝对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以履职的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主动发挥重要作用。
张军要求,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把检察制度创新发展置于国家治理体系中谋划好、推进落实好。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肩负着特殊职责,检察制度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也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用发展的视野认识到相较于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要求,检察工作还远远没有跟上。要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把司法改革任务扎扎实实贯彻到位,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完善和发展。
张军强调,要遵守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形成高度的政治自觉、高度的法治自觉、高度的检察履职自觉,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通过检察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党的领导进一步巩固。要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把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要求真正落实到位。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德良,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副检察长张雪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