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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7-10 10:08:00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院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8日在泰州市高港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文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总体目标,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认真落实区委执行力提升年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夯实根基为抓手,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高新高港新实践。

  一、牢记为大局服务,以高质效保障护航社会发展

  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稳定和服务发展的重要司法力量,主动融入全区“四重”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安全与发展、治罪与治理,以法治力量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1.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安定责任,筑牢安全发展之基。辩证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做到严不是法外加重、宽不是法外开恩,“宽”和“严”两手抓。保持“严”的震慑力度,依法从严惩治涉枪涉爆、贩卖毒品、抢劫强奸等严重犯罪行为51件65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54件78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消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易发高发态势,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52件124人,依法对64名涉案金额超8亿元的特大跨境电信诈骗集团人员提起公诉,并引导侦查机关深挖幕后金主、追加逮捕4名潜逃境外的集团骨干成员,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助力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稳妥办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案件。深入贯彻《反洗钱法》和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要求,起诉3件3人,以反洗钱工作遏制上游犯罪,服务保障金融安全。

  2.全力护航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入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持续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的平等保护。坚持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批捕、起诉侵害企业和企业人员合法权益犯罪10件13人,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案件5件8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虚报注册资本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6件42人,倾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精准打击涉税犯罪行为,依法办理价税合计达5200余万元的全省首起虚开数字化电子发票新型犯罪案件,有力维护公平税收秩序,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强化区域协调联动,针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冒辖区内品牌产品等问题,与沪浙皖等地基层检察机关协同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责令企业整改,下架召回相关产品,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着力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与应急管理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积极开展“厂中厂”生命通道专项治理,推动24家企业33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处置。赴杭州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形成《安全监管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助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3.积极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更加注重发挥好检察建议在推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紧贴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治理难点堵点,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针对安全生产、虚报注册资本等领域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回复采纳率100%,推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得以解决,1份检察建议入选省检察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明确速裁、简易、普通案件分类标准,稳妥办理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202件202人。

  二、牢记为人民司法,以高质效办案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1.做深做细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断优化检察综合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行为,批捕、起诉24件24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14名犯罪情节恶劣、再犯罪可能性大的未成年人坚决起诉,防止未成年人在人生歧途上越走越远。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18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避免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渊。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推动全区出台《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实施细则》,对18名罪错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帮扶,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和《法治日报》刊载报道。落实从业查询制度,排查教育行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向职能部门发出风险提示函3份,真正做到“早查询早禁止”。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积极参与法治进校园、“青仔公益暑托班”等活动,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群体详细制定“菜单”式普法课程,按照中小学“点单”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讲20余场、受众4000余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获评江苏省一星级青年文明号。

  2.尽心尽责关注特定群体。聚焦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急难愁盼,以“如我在诉”之心保障合法权益,切实做到“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建立健全“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9件,让权益受损的群体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用情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烦薪事”,针对被拖欠农民工工资与市场行情明显不符、低于同工种工资标准,联合人社部门开展调查核实、释法说理,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诉前和解,仅用4天时间帮助14名农民工拿到12万元工资,《检察日报》《江苏法治报》宣传报道。全力化解老年人赡养纠纷,针对78岁老人因未尽抚养义务导致父女关系紧张、由其80岁姐姐扶养的现实情况,支持起诉明确赡养责任,及时申请司法救助并协助办理长护险,努力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精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因个人信息被骗取用于注册公司致使残疾补贴被取消,支持起诉推动涉案企业变更登记,并开展违规冒名登记企业专项监督,推动职能部门注销30余家“空壳公司”,28家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获评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3.聚焦聚力为民纾困解难。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履职助力解决民生难题,真正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204件信访案件100%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用好用足司法救助惠民政策,与人社、残联、妇联等部门联合制定《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形成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多元化的综合救助机制,向29人发放救助金52.9万元,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助力老有所养,走访调查养老机构,向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关停不规范经营养老院,50余名老人得到妥善安置,《法治日报》宣传报道。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对未按规定设置停车位、设施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解决残障人群“用得上”难题。

  三、牢记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检察机关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又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共同守护好执法司法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刑事检察彰显监督刚性。刑事检察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是追诉犯罪、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力量。全力夯实办案基本盘,加班加点化解办案压力,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606件875人,案件质量与效率稳步提升。牢固树立监督意识,通过行使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职能,努力提升刑事诉讼活动监督质效。深化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落实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要求,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坚决防止冤错案件。检法合力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提出意见均被采纳。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社区矫正监督309人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59人次。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协助上级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有力促进司法公正。深化监检衔接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2.民行检察注重监督质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努力实现有效监督。聚焦民事案件审理、裁判等环节,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在办理某公司与顾某劳动争议纠纷执行监督案中,通过行使检察调查核实权,查明该“一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近百万财产型保险,建议法院冻结该部分保险并通知被执行人赎回,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政检察肩负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和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的双重责任,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整治,对6家公司立案调查、吊销1家公司许可证,帮助23名农民工追回被克扣的13.6万元工资,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落实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要求,针对不起诉案件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建议行政机关对32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坚决破除“不起诉等于不处罚”的错误观念。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与相关部门配合协作,遵循“过错相当”的原则,既不能“小过重罚”,也不可“重过轻罚”,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制度,促进法治环境的优化。

  3.公益诉讼检察体现监督特色。找准找全公益诉讼检察在公益保护中的切入点,努力为推动公益诉讼立法提供基层检察实践依据。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立案办理案件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采纳率100%。守牢安全生产防线,与职能部门会签《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发检察建议整治园区安全隐患。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管理、使用,成立“先栋工作站”“金衡工作站”,吸纳质量检测、工程测绘专家学者和志愿者代表,打造多方参与、社会助力的公益保护体系,1人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首批“益心为公”骨干志愿者。持续扎实推进“六长出题”工作,围绕违规动火作业、职业病监管防治、小微诊疗机构辐射污染、红色资源等领域进行检察答题,针对存在的无动火操作资质、放射设备管理缺失、烈士陵园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小微放射诊疗机构监管盲区,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得到有效保护,获得出题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牢记为发展蓄能,以高质效管理锻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把检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夯实发展根基,不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1.凝心铸魂保持政治定力。政治建设是检察机关建设的根和魂,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理论学习、专题党课等活动30余次,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的提升。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组织党员干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对职思廉”纪法课堂、旁听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庭审、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进行“政治忠诚”剖析,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管好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研究制定《内务管理制度》,细化案件办理、财务支出等工作流程,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运转。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基层院结对共建,加大岗位练兵,提升业务素能,打造更多的“办案能手”“办案标兵”。1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汤晶萍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法治副校长,金秋桦获评全省政法系统“75+寻找老政法精神”主题活动先进人物,4起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1篇调研文章被《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重点报纸、期刊采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精心打造“益心检说”工作品牌,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90余篇宣传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

  2.正风肃纪接受全面监督。始终保持“法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清醒,全面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并按照审议意见加强整改落实。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真诚听取意见建议。全力支持纪委监委监督,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开展工作。认真听取律师意见493次,接受律师的监督制约,促进自身公正办案。深化检务公开,邀请300余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会、检察开放日、与检察官座谈会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深入落实全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专项警示教育会精神,扎实推进赌博和防违控违专项整治,持续保持检察人员零违纪违法的良好状态。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75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

  3.坚持不懈破解发展难题。树牢强基导向,自觉以改革的办法破解自身建设发展难题。针对案件管辖调整后带来的案多人少现实问题,积极向组织部、编办及上级检察机关汇报,调整增加政法专项编制,努力实现由编制“人少”向编制“人多”、由建制“小院”向建制“大院”转变。充分发扬“三个不相信”精神和弘扬“精神状态就是生产力”这一传家宝,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和引领带动“绝大多数”,推动检察工作向“高”而行、向“高”攀登。强化“大管理”意识,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制定《打赢数据质量攻坚战实施办法》《精准考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真正将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上来。坚持守正创新,构建“12345+12309”府检协作联动机制,获评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创新案例,最高检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情况刊载转发。深入落实数字检察战略,推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类案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获评2024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高港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持续向好,主要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区纪委监委、区政法各部门的制约配合,得益于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理解支持。在此,我谨代表高港区检察院全体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有待完善;二是综合履职为民服务的领域有待拓展;三是深入开展法律监督的质效有待提升;四是防范化解涉检风险的能力有待加强;五是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动力有待激发。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以更优服务融入中心工作,在全面履职中展现检察力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坚持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和依法从宽并重,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生产安全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力震慑犯罪、安定人心、维护稳定。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自觉将“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落到实处。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保持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压态势,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二是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待,在维护民生中传递检察温度。以大院建设为契机,努力实现大院大作为,以检察大担当大贡献守护民生福祉。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从群众身边的“小案”办起,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做好检察为民实事。深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持续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紧紧抓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堵点问题,加大信访申诉、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力度,把公平正义更好更快送到群众身边,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树牢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理念,深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及时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潜在隐患变成现实危害。

  三是以更强担当深化法律监督,在践行使命中拓宽检察广度。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基本内涵,提高正确运用法律和政策的能力,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审查逮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切实把每一个监督案件办成铁案。做优民事诉讼监督,加强生效民事裁判、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的全程监督,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推动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深入落实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要求,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抓好法定领域办案,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以更严要求淬炼检察铁军,在砥砺前行中增添检察亮度。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抓好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意识形态、政治轮训等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深刻领会“一取消三不再”的实践要求,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到更加注重质量上。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队伍绝对纯洁。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强化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抓实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能。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细化职权清单、职责清单、办案清单、审核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我院将坚决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更加有力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书写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高新高港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