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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我们这样做!
2020-11-09 08:42:00  来源: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为规范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高三部《关于使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11月5日,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韦莉和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就量刑协商程序、同步录音录像操作流程等方面深入讨论,拟定出具有高港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操作规范。

  与会人员分享了赴张家港市检察院交流学习的“张家港经验”,就刑拘直判协作机制、检察建议提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高效做法、如何在提出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做到公正、实用等方面作重点发言,对如何在规定动作外拟定出属于高港特色的操作规范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1.具结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的重要环节。

  认罪认罚具结书具结过程通过同步录音录像这一极具仪式感的方式固定下来,一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签署的有力证据,二是证明具结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规定,三是同步录音录像过程是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的有力保障。

  同步录音录像应该如何录?不同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对认定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能否同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决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适用一般程序还是特别程序?选择适用程序后,如何有计划性地、高效地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本次会议都给出了具体的答案。

  2.认罪认罚法律释明书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的重要补充。

  《认罪认罚法律释明书》是我院的特色做法,部分案件通过制发《认罪认罚法律释明书》并对认罪认罚方面进行控辩协商,通过仪式感保障被告方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知情权、辩护权,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看得见、摸得着,更为被告方感知,努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应用尽用,最大化发挥其在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10月16日,我院向一名远在重庆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读了《认罪认罚法律释明书》,首次尝鲜,取得了良好的释法说理效果,并被省院《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试点工作周报》采用为典型案例。

  本次会议中,提出《认罪认罚法律释明书》2.0版本。通过《认罪认罚法律释明书》听取律师意见并协商,修改出新的模板供大家参考。

  让犯罪嫌疑人真正了解认罪认罚的含义和后果,发挥律师实质化辩护作用,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规范化的同时降低检察官办案的廉政风险,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控辩协商工作的意义所在,试点工作仍在进行,不断完善“高港特色”的操作规范、流程,我们正在路上。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