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公益有我 益心为公”公益代言人聘任仪式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活动在刁铺民营工业园内举行,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周正青,公益代言人徐勤生、王社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此次活动。本次活动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彬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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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品牌内涵
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新介绍了我院公益诉讼检察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公益有我 益心为公”工作品牌。
品牌内涵: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指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要求,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倾心打造“公益有我、益心为公”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创新工作品牌。该品牌立足医药高新(高港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双赢多赢共赢、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溯源治理”的工作理念,以“胸怀大局、创新卓越、担当为民”的精神内核,聚焦公益受损重点行业领域发力,积极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力争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最终实现“益”心为公、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公益有我 益心为公” 代言人聘任仪式
公益代言人有话说
徐勤生
很荣幸担任公益代言人,作为公益代言人,会做好自己应尽的工作,加强学习,多一点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彬表示:
一、勇于担当,护航中心大局;
二、凝聚合力,做好公益守护;
三、能动履职,助力企业发展;
四、加强创新,推动社会治理。
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周正青讲话:
一、提高站位,增强品牌意识;
二、精心打造,形成共建格局;
三、立足实际,服务发展大局。
座谈会
参会代表对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就如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出建议。
我院将对参会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并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全区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结合创新品牌的创建,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相关问题解决落实的大环境下,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不断细化强化服务措施,充分运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