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栾川:检察建议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
刘立新 吴占京
“您收到‘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的提示卡片了吗?”近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辖区部分中小学附近“回头看”。接送孩子的家长纷纷表示收到了卡片,并且对如何监督预防孩子吸烟有了清醒认识。
2023年10月,栾川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发现,小鹏(化名)本是一名品学兼优的中学生,看到有同学吸烟后,出于好奇开始模仿,染上烟瘾后又没钱买烟,便开始伙同他人实施盗窃。有钱买烟后,他还把烟分发给其他同学,以烟为基础建立自己的“小圈子”,形成恶性循环。
通过类案分析,检察官认为吸烟不仅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而且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诱因。栾川县检察院立即对辖区30多所中小学周边烟草制品经营场所进行摸排走访,发现有16家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情况,且所涉经营场所均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
针对上述情形,2023年12月29日,栾川县检察院向该县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针对上述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意识,督促其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栾川县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的100多家商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对上述16家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该局结合此案向其他商家进行警示教育,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
在两个月的整改期内,栾川县检察院持续加强与该县烟草专卖局的联系,共同制作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请家长来监督”小卡片,向家长分发,告知家长如果遇到孩子吸烟,可保存好购买证据进行举报,引导家长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打造“学校到家之间的‘无烟’路线”,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