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金增 张丙栋
“110”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服务和救助群众的“生命线”。然而,有人却多次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虚构警情辱骂他人,对社会公共资源造成巨大浪费。经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2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朱某提出上诉。4月25日,济南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朱某平日里酗酒成瘾,靠打零工为生。2023年7月,朱某酒后到村委会办公室,无故将宣传栏及办公室、卫生室的门损毁。在找工作时,因被公安机关立案,他的政审没有通过,为此他怀恨在心,在并无警情发生的情况下,借着酒劲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219次,对“110”接线员及派出所出警民警进行辱骂、言语威胁,还多次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恶意投诉出警民警。朱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接出警工作秩序及政务热线资源,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2023年12月,此案被移送至莱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朱某酒后为发泄情绪,肆意拨打“110”及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威胁,遂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朱某提起公诉。经审理,莱芜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对朱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