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孩子! 泰州高港区院与姜堰区院签署联合帮教协议
2017-12-01 08:59:00  来源:

 为能跨区域跟踪帮教涉案未成年人,昨天下午,我院未检科与姜堰区检察院未检科签署联合帮教协议,对一名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王某某进行联合帮教。

事情还要从今年夏天说起。家住姜堰的王某某在朋友焦某某的邀约下到高港区一手机大卖场盗窃,焦某某窃得价值2万余元的手机15部,王某某在一旁等待并接应。两人回到姜堰后,共同销赃得款7000余元。案发后王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赃退赔。 

今年10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某涉嫌盗窃罪将此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经审查及检委会讨论后认为,王某某刚年满16周岁,在盗窃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遂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但因王某某住在姜堰区,我院的跨区跟踪帮教有一定的困难。为切实帮助王某某,我院未检科与姜堰区未检科就有了跨区帮教合作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联合帮教协议确定了我院未检科与姜堰区检察院未检科的帮教职责,以及王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义务。 

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一定可以取得帮教实效,帮助孩子重新走上光明的人生路。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