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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高港区院联合高港区消防大队召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协调会
2019-04-04 10:08:00  来源: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4月3日上午,我院联合高港区消防大队召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协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进行评议。

  3月15日至4月3日,我院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消防安全检察行”活动。检察干警分头检查了全区各镇街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情况及经营业主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发现,全区大多数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业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履行消防职责。但也有少数浴室业主消防意识淡薄,部分经营场所存在消防设施器材不达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等消防安全隐患。

  会上,区消防大队专业教员就如何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消防事故为部分镇街工作人员、经营业主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我院向部分镇街集中送达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各消防监管主体依法履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我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新就检察建议涉及的客观事实、法律适用进行了阐释,并提出依法履职及时回复的要求。陈新强调,检察监督是为了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消防监管的合力,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确保我们每一个人人身财产安全。

  受邀参加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也不断点赞,表示高港检察院开展的这项活动有意义、有效果,体现检察担当与主动作为,实现公益保护与行政执法的职能联动,切实履行了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

  人大代表:史爱梅

  检察院组织的这次活动让我们学到了更多消防知识。作为医生,我常看到有些病人生病是因为不注意预防疾病,保健知识匮乏。消防工作也是一样,必须把隐患防治工作做到前面,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大代表:丁觉民

  要加强各群体的消防安全的知识培训。特别是针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要求持证上岗。同时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政协委员:樊凯

  建议将消防安全培训融入到社会综合治理中,与社区网格员只能相结合,普及消防知识。加强“硬件”和“软件”保障。特别是“软件”方面,加强对人员和各工作岗位的培训及监督力度。各部门、各镇街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做到体制保障。

  人民监督员:卞云祥

  消防安全要抓好“意识、职责、专业”六个字。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介入消防安全管理非常有必要。

  活动结束后,参会镇街负责人和经营业主纷纷表示,要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采取切实措施解决消防隐患。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