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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三个规定”填报执行情况公布
2024-07-23 14:37:00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上半年以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细落实。通过教育引导、制度建设、监督考核等多举措,持续发力,不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走深走实。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上半年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上半年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共计填报42件。院领导共填报11件,团队负责人共填报19件,其余干警共填报12件。

  下一步,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充分认识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重要意义,切实从廉洁履职公正司法的高度重视填报工作。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填报的主动性,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院领导、团队负责人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记录报告,并层层传导、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3日

  编辑:陈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