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高港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禁毒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禁毒知识,不断深化毒品预防教育成效,进一步增强群众识别毒品、远离毒品、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毒品案件审理进入社区
6月15日下午,高港区法院在永安洲镇中心社区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60余名社区干部、村民观摩了庭审。被告人张某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但其拒不悔改,不仅开车带他人去外地购买毒品,还3次容留购毒人员在其车内吸食毒品。面对检察官的举证,张某对其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
在发表公诉意见环节,检察官详细讲解了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入罪条件,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对国家禁毒政策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危害,并呼吁大家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袁亚琴结合近两年办理的毒品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检察机关禁毒工作职能和成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述吸毒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动员大家在增强自身禁毒意识的同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传递防毒知识,共同筑起抵制毒品的钢铁长城!
禁毒知识宣传贴近群众
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一直居高不下,成为仅次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第二大罪名,随着国家对毒品预防知识的普及和全民禁毒教育的宣传,人们逐渐认识到“自吸不犯罪、容吸可构罪”,但仍然有人铤而走险,走上了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新型毒品开始流入市场,种类还在不断增加,有的改变包装、外形等,极具欺骗性和诱惑性,给群众辨认和识别毒品带来了一定难度。区检察院、区法院向群众介绍了“上头电子烟油”“迷幻蘑菇”等新型毒品的识别技巧,以防误吸、误食,被不法分子毒害。
吸毒,害人更害己,不少家庭因此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对于毒品犯罪,高港区检察院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加大毒品预防教育和禁毒宣传工作,努力增强全民禁毒意识,为推进平安高新(高港)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