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区院干警金秋桦荣获首届“泰州青年五四奖章”
经首届“泰州青年五四奖章”评审会议评审,共青团泰州市委、泰州市青年联合会日前决定,授予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与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首届“泰州青年五四奖章”。
金秋桦,女,1983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一级员额检察官,现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与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该同志先后在公诉科、侦监科工作,办理案件无一错漏。期间,敏锐地发现办理的三个案件存在基本相同的特质,都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农村资金合作社审核不严的漏洞,采用虚假合同的方式骗取大量资金挥霍后,造成合作社资金不能回笼的结果。其认识到,普通诈骗案背后一定存在社会制度的漏洞。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对比,对当事人的调查审核,对法规制度的查阅研究,最后撰写了《关于农村资金互助社存在问题的调查分析》,得到时任泰州市党委书记张雷等7名市区领导批示,推动全市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了高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其调研也因此获得江苏省检察机关调研二等奖。
该同志2014年到控申科任职后,仍然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在不同的条线作出同样瞩目的成绩,夺得全省、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双冠军的优异成绩。该同志同时也是“陈新群众工作室”的主要成员,深刻践行“执法为民、立检为公”的宗旨,进村入社区巡回检察期间,敏锐地发现某镇小作坊生产集中,规模小、安全意识差、卫生状况恶劣,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该同志走访每一家小作坊后,对其生存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关于家庭式生产作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得到区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并促成区安监局、工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对该镇的小作坊进行了专项大整顿,在一系列的“关停并转”等措施下,该镇的安全、卫生状况得到极大改善。
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1月9日期间,该同志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厅抽调,参加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集中办案工作。工作期间,始终以共产党员和业务标兵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展现出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素能;发扬特别能吃苦的战斗精神,主动加班加点,办理刑事申诉案65件,审查细致,把关严格,工作效果显著,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办案能力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
2017年以来,该同志起到良好的“传帮带”作用,及时将学习所得心得体会、先进理念传递给其他同志。先后在本院、市院控申条线主讲了《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和文书制作》,将上层精神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对执法办案起到具体的指导作用。该同志在刑事申诉条线举办的第二届业务竞赛中,先后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培训参赛人员,任劳任怨、不辞辛苦,为他们整理复习资料和学习重点,针对业务文书提供参考意见,其所带领的队伍分别在省赛和国赛中取得“一标兵、一能手”和“两个标兵”的优异成绩,圆满完成领导交与的任务。
2018年,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该同志实现个人的“转型升级”,从控申的熟悉区域向民行的陌生区域探索,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学习“十个手指头弹钢琴”,努力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浪潮中实现个人的价值。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0余件,对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并在检察监督中维护人民利益,运用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多种职能,为当事人减轻损失、解决急迫生活困难。此外,该同志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得失,既推广、宣扬检察工作中的好产品、好做法,也对存在和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查摆和剖析,在国家级报刊《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发表宣传、调研3篇,在专业期刊《检察研究》上发表调研1篇,在《江苏法制报》等省级媒体上发表宣传2篇,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调研3篇,在笔耕不辍中,提高了文字能力,也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其所带领的民事行政与控告申诉检察科因表现突出 、业绩优秀被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在多年检察工作中,金秋桦同志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充分肯定 ,先后获得“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标兵”称号,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2015年获得泰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和高港区“十大杰出青年”荣誉、2016年被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7年获得嘉奖及2016-2017年度高港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18年“最美泰州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