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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高港区院向区人大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19-06-06 10:57:00  来源:

  5月30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我院专题报告了近三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7月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9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一突出机制建设

  01优化办案组织。

  组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选派干警到区环保局等行政执法部门挂职学习,实施“3+2”上班模式。

  02拓宽案源线索。

  制定公益保护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加强对长江岸线、化工园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巡查。

  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并商请网格员参与公益保护。

  03争取重视支持。

  积极主动向区委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纳入了全区效能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出台《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补充指南》,重点增设行政机关履职可行性分析和面对面沟通机制。

  二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01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走访摸排,联合区“263”指挥部办公室召开督办协调会,推动开展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与高永化工园区相关职能部门、环保专家一起实地了解环保设施运转情况,调取大气污染气体即时检测数据等,撰写的情况分析报告获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联动水利、海事等部门对长江岸线、内河、码头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展巡查。

  02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实地走访全区网络餐饮服务店铺100余家,调查发现问题店铺14家,涉及违法情形6种,依法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份。

  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督查。

  跟踪监督区农委等部门开展的生猪产品突击执法检查活动。

  针对一火锅店经营者违法添加罂粟壳案件,在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03保护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不受侵害。

  针对区内一开发投资建设企业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情况,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500余万元费用全部缴纳。在调查一起股权转让线索中,督促财政、税务等部门,依法收缴1.3亿余元股权转让所得税税款。针对区内闲置土地情况开展专项调查,与国土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土地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04积极探索“等”外领域。

  选取公众聚集的农村居民式浴室的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向乡镇政府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并联合区消防大队召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协调会。

  选取公共场所电梯安全作为重点,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全区在用电梯专项整治活动。选取养老院和幼托机构的消防和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分别向民政、消防和所属镇街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选择事关重大公共安全的燃气管道安全作为重点,向住建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及时介入执法活动,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专家就问题隐患性质进行鉴定。

  三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01用足用好诉前程序。

  对辖区内牙科诊疗机构的经营行为开展检察调查,向区卫计委发出检察建议。区卫计委主动将整治对象由牙科诊所扩大至全区非法行医行为,出台《高港区打击非法行医行动计划》,并联合我院对全区非法行医行为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02优质提起公益诉讼。

  2017年,针对辖区内长江岸线非法采砂现象严重,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对其怠于履职行为,依法提起全市检察机关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获得庭审支持。推动全市水利部门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保障了长江航道和堤坝安全。

  在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某某等27人生产、销售假药案件中,除依法指控刑事犯罪外,还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发出全省首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财产保全建议书》。

  03延伸公益保护触角。

  创新开展“企业安全服务检察+”活动,通过常态化走访,制定服务清单。邀请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园区,为5家企业指导开展污染防治、安全生产、内部管理等风险法律防控6次。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

  二发挥诉前程序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三开展协作配合,构建长效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