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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2021-04-25 08:57:00  来源: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坚持将开门搞整顿贯穿始终,推动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现将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中央确定的需要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检察官退休离职后违规从事律师行业、充当司法掮客等。

  二、全市确定的需要重点整治的内容

  司法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三、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需要整治的其他内容

  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以案释法效果不好。

  监督电话:0523—86960196(受理举报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邮箱:293589855@qq.com;

  来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东路6号(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管理部(检务督察))。

  受理截止日:2021年6月15日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3日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