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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品原料招标文件
2022-11-02 09:24:00  来源:泰州市高港检察院

  高港区检察院拟对食堂食材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供应商数量

  食堂食材(蔬菜、肉类、水产、冻品、豆制品、南北货、以及主、副食品等)供应商1家。

  二、投标报名须知

  1、报名时提交资质材料(请密封装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的文件未密封的视为废标。)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为防止疫情影响食材供应,在同等条件下高港主城区(口岸街道、刁铺街道)投标人优先中标。

  2、投标人所投货物如有涉及国家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在院公示栏和外网公示。

  4、下浮率要求:蔬菜、肉类、水产、冻品、豆制品、南北货、以及主、副食品等每千克让利价在4%以上为有效标。(每日结算价格参照当日刁铺恒江菜市场的价格核算)

  5、履约要求及期限:投标商中标后必须履行协议,供货期间严格按投标时的报价让利标准计算供货价格。市场参考价格等相关信息以“高新(高港)价格监测”公布的平均价价格为准。如“高新(高港)价格监测”中没有相关产品,则根据高港区刁铺恒江菜市场询价为准,如“高新(高港)价格监测”以及刁铺恒江菜市场均没有相关产品,以周边菜市场调研价为基准。中标后履约期限为一年。

  食材要求:

  (1)鲜肉、蔬菜、水产品、鸡蛋、豆制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粗加工(切配)。

  (2)家禽冻品质量要求: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熟牛肉整块肉质新鲜、表面干燥、松紧均匀、香味正常肉质成熟度较高。

  (4)面食:高筋、日期新鲜,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

  (5)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的食品食材有问题后,除全部退货外,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供应时间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6:30前送货上门。

  三、投标(报价)需提供资料(密封装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的文件未密封的视为废标。)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单位给其他单位的供货经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评标办法

  投标供应商提供报价资料后,根据供应商投标时的下浮率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五、付款方式

  1、按合同约定时间结款支付,一般为供货的下个月付款。

  2、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票据及甲方确认过的供货单,供货单上需写明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六、监督方式

  区第九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86960953

  七、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7日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17时

  地点: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门卫室

  联系人:唐勇 电话:15358638877

  八、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中标单位如果不按照要求按时签订相应的供货合同,则我方有权作无效标处理。

  九、招标文件解释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综合管理部。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