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下午四点五十分左右,信访人孙某某握着陈新的手,连声道谢说:“尽管你们的答复结果我不满意,但是我还是对你们表示十分的感谢,谢谢”。
信访人孙某某今年9月份以来多次来我院或写信给我院及上级院,控告高港法官在审判阶段违法破门而入强制对其房屋进行评估,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我院审查认为高港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现场勘验。整个勘验过程在口岸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通过派出所备案的开锁人员打开勘验现场的房屋进行勘验并全程录像,事后制作勘验笔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未发现有审判程序违法情形。故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考虑到信访人情绪激动,多次来访,经检察长批准,我院决定对信访人孙某某公开答复。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法官、律师代表参加。
公开答复会由我院党组成员陈新主持,为民服务中心主任魏岩答复。通过法官现场答疑解惑,第三方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评议,公开示证相关证据,高港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阳光司法理念,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公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