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苏文明委〔2019〕15号文件对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进行通报表彰。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被评选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暑托班里“种”安全!未检检察官送来网络“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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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 护航成长 |高港区检察院“庭审观摩+法治课堂”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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