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苏文明委〔2019〕15号文件对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进行通报表彰。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被评选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我与国旗合个影|以检察之名,向祖国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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