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接受了市院公诉处及各基层院公诉部门的巡回督查。
该案系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第一次利用“智慧公诉”出庭一体化系统对证据进行出示和质证。
通过出庭一体化系统,公诉人向法庭直观展示了案件证据。公诉人当庭开展法庭教育、释法说理,被告人深受教育,当庭真诚悔罪。
为贯彻落实市院3月26日印发的《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公诉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市院公诉处全年至少对全市每一名员额检察官组织一次出庭公诉巡回督查,并在庭后及时进行评议。
庭审结束后,泰州市院以及各基层检察院代表对我院庭审活动进行评议打分,评议的项目涵盖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个庭审环节,重点考察干警仪容举止、语言逻辑性、出庭应变能力等,并进行了量化打分。参加观摩的市院公诉处洪春处长充分肯定了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同时也就庭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今后,我院将坚持以每一次庭审都要经得起庭审评议为目标,积极组织以庭审评议观摩为主要内容的公诉岗位练兵活动,主动邀请上级院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评议庭审,不断规范我院公诉干警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提升指控犯罪能力和庭审效果,强化检察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