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共青团江苏省委公布了《关于命名2017-2018年度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的决定》,我院未成年人检察科荣获“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成立于2012年8月,是高港区司法战线上一支以倾情帮扶未成年、温情关爱未成年人、真情服务未成年人而著称的青年集体。
科室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作为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投身检察事业的有效形式,确立了建设“服务型”、“爱心型”、“创新型”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思路,为全方位维护全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努力。
该科室相继被表彰为“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江苏省青少年维权岗”、“高港区巾帼示范岗”、“高港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集体)提名奖”。
科室牵头打造的“牵手朝阳·校园卫士”工程先后获泰州市、高港区政法工作创新奖、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奖,并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优质品牌;“汤姐姐法治课堂”先后荣获泰州市政法工作创新奖一等奖和江苏省防治校园欺凌典型事例。
科室集体和个人先后有30人次被市院和区委记功、嘉奖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