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我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标示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检院《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等内容。
会议要求:
(一)要继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认真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
(二)要全体检察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遵守;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要认真谋划检察工作,结合检察职能的履行,努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高港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检察一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袁亚琴作了“主动履职,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交流发言: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守护好百姓钱袋子;
二是强化精准监督,在扶贫中体现检察担当;
三是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是依法用好不捕不诉权,谨慎处理涉企案件,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区政协副主席、副检察长殷继东在学习对比新旧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同时,作了“鲜明的导向,奋进的方向”交流发言:
进一步解读在选任原则、条件、程序等方面的差异,突出了政治基础的选任导向;要求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对照条例,不断提升自己,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