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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检答网”是基层院办案的好帮手
2019-08-27 17:06:00  来源:泰州市人民检察院

  今年6月份,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对不捕案件后续处理情况又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发现此类问题已经不复存在,该撤案的依法撤案。

  有关此事的向高检院“检答网”提问和解答的经过,历历在目。

  2018年11月5日下午4:00左右,我和前几天一样,满怀着期待的心情,将“检答网”上“我的咨询”刷新了一下。突然,我惊喜地发现,所提问题——“不捕后转行政处罚的,原刑事案件是否还需要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可否监督撤案?”的问题词条后面显示已解答,赶紧迫不及待地进入问题解答界面。

  果然,是高检院专家给出的解答意见,有依据、有理由、有指引,让我如释重负,消除了一直纠结着的困惑与疑虑,也为接下来的监督工作打开局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我想,“检答网”果然“上通天线、下接地气”,短短几天时间,高检院专家的意见就通过直通车,直达基层检察院了。

  这次惊喜源自于2018年8、9月份,高港区检察院对近年来行政处罚后未移送起诉案件处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发现刘某某案件中,刘某某不构成犯罪,被该院不批准逮捕,其后又未查到其他犯罪的证据,依法应该撤销案件,但是,此案案卷中没有撤销案件决定书,只有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统一梳理后发现,这种情况还不是个别现象,有4起案件都是这样结案的。行政机关普遍认为这样做有利于简化程序,无需专门撤销刑事案件。

  这让我们陷入了矛盾的境地。一方面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此类情形应当撤销案件,另一方面这又涉及到行政机关对法律规定的撤案的理解不同,那这种做法是否可行呢?检察机关能不能监督呢?监督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呢?这些问题盘旋在他的脑子里,有些一筹莫展。

  正在纠结要不要向上级院请示汇报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刚开通不久的检答网。我赶紧登录进检答网,打开“我要咨询”对话框,把事情缘由、内心想法和疑惑一股脑地都输了进去,可是对话框是有字数限制的,感觉还没有提问到位就无法输入了,只能把前面的话语反复精简后再输入,最后,时间定格在2018年10月24日11:26,殷继东点击了“提交”按键。

  从那一刻开始,我每天都要打开检答网,间隔一两个小时就刷新一次,急切地盼望着上级院专家的回复意见。两天后,突然接到了时任江苏省检察院侦监处柳慧敏副处长的电话,而且是专门针对我的提问来交流的,并告诉我,这个问题涉及到对立案和撤案的规范理解,将提交到高检院专家组来研究和答复。这可是他当初没有预料到的,没想到省院这么重视,更没想到还“惊动”了高检院专家。

  这也让他更加期待答案了。在盼望中等了几天,检答网上回复了高检院专家的解答意见,明确指出此类案件应该撤销案件;如果不撤销,检察机关应当通知撤销案件等,并详细列举了监督依据。

  拿到高检院专家的解答意见,我迫不及待地向检察长作了汇报,决定启动监督撤案程序,并主动与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向他们通报了高检院专家的意见。看得出来,解答意见的分量很足,行政机关很快采纳了高港区检察院的监督意见,对其中3件案件作出了撤销案件决定书,还有1件案件因为有同案犯在逃,遂依法作出了终止侦查决定。

  (作者殷继东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