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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这项工作被《江苏法治报》报道
2024-02-18 08:5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1月22日,刚一上班,王某等14名工人就来到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检察官,我们从2022年6月份就开始在某医院幕墙工程项目上做工,现在工程早就完工了,我们还有20多万元的工资没拿到。工友们都是外地来泰州打工的,都等着早点结清工资回去过年呢。”王某激动地说。

  检察官金秋桦一边安抚王某的情绪,一边查看王某等人带来的材料。为了了解案件真实情况,金秋桦当场对接工程项目承建方。很快该公司回复:按照合同约定,工人的工资是300元/工日,2023年3月,工程竣工时,就已经通过农民工实名制通道支付全部工资款项了。

  金秋桦追问:“公司称已经支付了全部的工资,这20万元工资欠款是什么钱?”

  “我们都是杨老板从东台招过来的。他跟我们说的,跟他到泰州做工,工资肯定给得高高的。他答应我们的是400元/工日,现在我们到手的工资才300/工日,一工日差了我们100元呢。”王某说道。

  “根据公司提供的合同显示,公司与你们约定的工资是300元/工日结算。但是根据你提供的,由杨某出具的对账单工资,却是按400/工日结算。两者之间有较大的出入,这是怎么回事?”金秋桦追问道。

  “杨老板说,这是他从公司手里分包的工程。我们合同是跟公司签,实际是跟着他干。合同以外的差额工资部分,由他现金支付。”王某继续补充。

  金秋桦理清案件经过后,向工人们解释道:“这是一起违法分包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工人工资的具体结算方式。目前,杨老板失去联系,他的口头承诺无法印证,也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同意400元/工日的薪资标准。”金秋桦并向工人们释明法律规定,以及诉求金额可能无法得到满足的法律风险。

  考虑到王某等人都是外地人,在泰州吃住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金秋桦答应王某一定在年前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让他们先安心回家过年。

  当日,案件受理后,经过调查,高港区检察院了解到300元/工日的工资标准与市场行情明显不符,也远低于该工程其他班组的同工种工人工资标准,随即迅速与职能部门共同对接公司,指出公司与工人们书面约定的300元/工日不符合市场行情,且其将项目主体工程分包给包工头杨某是违法的,要对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协调,该公司表示愿意先行支付农民工差额工资,但也表示无法按照农民工要求的400元/工日支付报酬,承诺按大工350元/工日、小工320元/工日结清劳动报酬。

  对于这一方案,工人们表示接受。金秋桦考虑到工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以及部分工友还在东台做工,为了减轻农民工的负担,也为了提高农民工报酬的支付效率,金秋桦与该公司、工人们在微信上反复确认好考勤天数、已付款项后,确定了14名工人的欠付款项共计120580元。

  1月26日早上7时,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会委员陈新带着为14名农民工拟好的支持起诉申请书、工资结算确认书等材料,和该公司一起向盐城东台出发,前方是等待欠付工资的14名农民工。

  “又到岁末年初,涉民生案件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高港区检察院将邀请法院、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住建局、公安等部门共同召开农民工讨薪联动工作机制磋商会,互相通报各自掌握的农民工欠薪事项,以及遇到的矛盾化解难题,形成互助协作机制。”陈新向记者介绍。

  当天11时,14名工人最后核对了欠付工资后,与浩然公司签订了《工资结算确认书》。未做停歇,陈新带着工人们的确认书等材料,赶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高港区法院考虑到年关岁末,这笔钱对工人们极其重要,为14名工人开辟了绿色通道,17时45分,14份盖有人民法院印章的司法确认书打印出来,陈新一一拍照发给对应的工人,工人们个个满脸笑容,连连感谢检察官、法官。该公司也当场结清了14名工人工资款120580元。这时,距离案件受理仅仅过去了4天。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