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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金秋桦同志当选省“最美法治人物”
2023-12-15 08:58:00  来源: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

  12月12日下午,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城市频道《江苏最美人物》栏目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录制节目,为近期获评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的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核心港区检察室主任、第三检察部主任金秋桦颁奖并举行新闻发布活动。

  金秋桦

  现任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核心港区检察室主任、第三检察部主任。从事检察工作17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省“最美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在办案过程中,金秋桦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宗旨。

  践行人民至上,“小案件”守护“大民生”。从检以来金秋桦先后在公诉、批捕、控申和民事行政检察岗位工作,认真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2022年5月,一条12345信息引起金秋桦关注:重残老人王某某,因身体原因一直未婚,现年老体衰且双目失明,无法独自完成洗澡事项,请求政府帮助。结合王某某的个人意愿、身体状况和经济能力,金秋桦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确定有偿上门服务方案,解决了老人的燃眉之急,这一方案也在全区进行推广,为2800余名老人带来便利。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同时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报道。近年来,金秋桦围绕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难点和痛点,相继开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监督”、老年人“爱心助浴”“有爱无碍”助残行动等系列活动,通过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守护公平正义,“火眼金睛”让罪犯无处遁形。金秋桦践行“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的理念,先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0余起。2019年年初,金秋桦收到一封控告信,反映甲公司实控人程某某自导自演合同买卖、通过虚假诉讼企图侵吞乙公司1000多万元货款。涉案金额巨大并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金秋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调阅案件卷宗,金秋桦发现涉案《销售合同》《发货单》等均为复印件。后来,在公安机关的配合帮助下,成功获得了程某某制作虚假合同的关键证据。同时,金秋桦对程某某参与的民事诉讼进行了全面审查,对发现的3起虚假诉讼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最终,程某某因虚假诉讼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该案件成功入选“江苏检察2019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努力钻研业务,“铿锵玫瑰”带来“春色满园”。2014年5月至12月期间,金秋桦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投身到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的集训中。期间,她克服工作冲突和家庭生活等困难,埋头钻研业务知识,刻苦训练业务技能,最终先后夺得江苏省、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业务竞赛冠军。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金秋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厅抽调参加集中办案工作。工作期间,她主动加班加点,共办理刑事申诉案65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其突出的办案能力得到了最高检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金秋桦还起到良好的“传帮带”作用。在2020年刑事申诉条线举办的第二届业务竞赛中,她先后为省、市检察院培训参赛人员,其所带领的队伍分别在省赛和国赛中取得“一标兵、一能手”和“两个标兵”的优异成绩。

  颁奖仪式结束后

  新华日报、省电视台、扬子晚报、泰州日报等省市媒体

  与金秋桦进行座谈交流

  近年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广泛深入开展各类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推动全社会的爱心善举转化为潜移默化的奋进力量,先后选树各类先进典型700多名,其中“中国好人”26名,省“最美人物”11名,他们向上向善逐光而行,汇聚起了新征程上高新高港重整行装再出发的磅礴力量。

  从检17年,金秋桦的身影出现在公诉、批捕、控申、民事、行政等多个岗位上, 无论在哪里,她始终怀揣着“民生无小案,拳拳关爱心”的使命与担当,在守护公平正义的路上风雨兼程,如一朵铿锵玫瑰,在政法前沿绽放出最美风华。

  节目预告:本次颁奖仪式将于12月19日19:55在江苏城市频道播出,敬请期待。

  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