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由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泰州市高港区委员会、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组成的“红绿蓝”服务队和公益损害风险防控青年志愿观察员代表走进企业开展座谈回访活动,对接企业司法需求,问需于案、问需于企、问需于社会,进一步增强检察监督和服务民企的契合度和精准度。
2020年7月,高港生态环境局在对某企业飞行检查时,发现其污水预处理池中污水相关污染物数值超标,该局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与该局就该处罚产生行政争议。高港区检察院派驻该局的检察官通过开展调阅案卷、现场调查、询问证人等一系列措施后,发现该企业虽存在污染物超标但无偷排故意、未外排且无实质性污染结果发生。另查明,该企业自成立至今无环境污染处罚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如果涉案企业被罚将会严重影响企业征信,影响到企业参与招投标和申请贷款等,对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2021年4月,高港区检察院向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升级。企业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对污水预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经过再检测,目前污水排放数值已达标。同时与高港生态环境局召开联席会议,就相关调查情况及行政处罚对企业可能产生的影响讨论磋商。同时检察官以企业积极采取修复行为,主动防范公益损害风险为由向生态环境局提出酌情免于处罚的建议。最终,行政机关采纳了建议,对该企业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会上,高港区检察院、高港团区委、高港生态环境局代表及志愿者代表就一年来针对涉案企业开展公益损害风险防控服务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就今后如何更好的服务园区、服务企业征询了园区及企业的意见。企业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公益损害风险防控服务活动,企业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的政策关怀及青年志愿者的辛勤付出。投桃报李,企业将以更好的发展来反哺社会、回馈社会。
最后,高港区检察院、高港团区委、生态环境局向2021年度表现优秀的三名志愿观察员颁发荣誉证书,表彰他们热心公益保护事业,甘于无私奉献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