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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高港区院控申工作注重强化监督规范办案的相关做法被《江苏法制报》报道
2018-11-21 13:4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近日,我院控申工作注重强化监督规范办案的相关做法被《江苏法制报》报道。今年以来,高港检察院真切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把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需求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能,将控申职能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刑事监督相结合,通过实体化审查、公开答复、反向审视等举措,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

  立案监督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

  今年,高港检察院根据“公平正义感知工程”的要求,对被害人提出的立案监督申请进行实质化、实体性审查,切实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对公安机关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的2起立案监督申请,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对其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并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该院依法启动监督立案程序。对2起可自诉、可公诉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申请,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查明案件不予受理的原因,协调公安机关对证据不足的相对自诉案件进入侦查程序。

  诉讼监督推动矛盾化解:

  从2000年至今,温某因高港法院一直未能将封某欠其的2万元执行到位,不断向各级法院、政法委、中央巡视组反映。今年8月,温某又以法院伪造其签名、贪污执行款项为由向高港检察院申请监督。高港检察院调取法院卷宗中有温某签名的《收条》等原件,与温某提供的自己的字迹原件,送泰州市检察院技术处进行笔迹鉴定。经鉴定,法院卷宗中温某的签名均系其自己书写。高港检察院一方面积极邀请鉴定专家、人大代表、律师等,就笔迹鉴定中的专业性问题对温某展开充分的释法说理,证实法院不存在贪污行为;另一方面及时撰写情况反映,把温某多年的信访情况以及温某现今的生活状况向政法委全面汇报,争取政法委牵头组织检、法两家共同对温某开展救助,促使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彻底化解。

  公益监督回应群众期盼:

  8月初,黄某向高港检察院实名举报,口岸街道郎庄村村委谎报中草药种植骗取国家补贴近10万元。高港检察院高度重视,指示行政公益监督小组联合街道纪工委共同启动调查程序。经两个月的实地勘查、账册核实等工作,证明举报事项不成立。高港检察院将调查结论及时通报举报人后,又征得其同意在郎庄村委举行公开答复会,为村委正名,同时化解干群矛盾,并建议村委及时将村务公开,让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中运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猜疑和冲突。

  编辑:田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