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我院在口岸街道郎庄村委举行公开答复会,就黄某举报郎庄村委骗取国家中草药种植补贴款一案向社会公开答复。参加答复会的的有街道纪工委主任,11名群众代表、社区干部和村干部,以及我院请的代理律师。今年8月底,黄某通过省委巡视组实名举报郎庄村委骗取国家中草药种植补贴款10万元。
我院接受省委巡视组转交的材料后,对涉及民生民利的侵害国有资产案高度重视,指示行政公益监督小组第一时间展开调查。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调查小组到高港区农委调取了中草药种植补贴的相关文件、农委向财政局申报补贴的明细表及相关检查验收情况,掌握了补贴款是根据种植亩数进行发放以及政府从2011年即取消中草药种植补贴的事实。
检察官还到郎庄村进行了实地勘察。通过承包方泰州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了解到,其于2007年承包郎庄土地进行半夏等药材种植后,由于管理不善、经营亏损,已于2009年放弃承包。
调查小组进一步取证,从郎庄村委调取了2013年至2014年期间的《土地流转协议》,充分证明村委此时已经将被荒弃的中草药种植土地流转给他人种植花木。因此,中草药种植补贴款实属子虚乌有。
经过近两个月的实地勘察、询问证人以及联合街道纪工委调取账册进行审计等多种措施,充分证实黄某的举报事实不能成立。调查过程中,高港检察院为本案聘请了律师杨明全程参与,充分保障黄某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调查结束,高港检察院第一时间将调查结论当面告知黄某,向其释明认定事实和法律依据,黄某表示信服。
在征得举报人黄某同意后,我院决定在郎庄村委举行公开答复会。我院党组成员、民事行政与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陈新说:我们不仅要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凡实名举报必有书面回复;也要维护被举报人的切身利益,经查证举报事实不能成立的,要及时为被举报人澄清和正名。
